各位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含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就业服务规定(2017.8.8),需补办报到证的同学请填写《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再带上其他相关材料一起到我中心盖章。
备注:2017届毕业生于2017年9月15日后再参照上述规定。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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