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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荔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09-09-08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荔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㈠、招聘职位、人数:24个单位,58个职位,招聘77人。(其中全额拨款单位21个,41个职位招52人;卫生系统差额拨款单位3个,17个职位招25人。)〔详见附表:荔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㈡、要求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要求;

5原则上限定在18周岁以上(1991830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79830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4830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7、符合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

㈢、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具有莆田市籍贯,持有《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历届未就业毕业生(含人事代理人员)和 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和报到证)。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各100分。

(一) 报考时间、地点、资格审查

1、报考时间:200997911

2、报考地点:荔城区人事局(莆田市凤凰山广场北侧荔城区办公综合楼八层)

联系人:黄毅敏 电话: 2689993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9922-24日,荔城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4、报名程序: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和选报职位要求相符(各专业分类以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为准)。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待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往届毕业生随带网上学历查询复印件(以中国高等学校教育信息网www.chsi.com.cn为准)。

(2) 、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并缴纳报名费80元。考生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名表格网络自行下载。

5、注意事项:

①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聘人数为1人以上的职位,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则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②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③硕士研究生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笔试。如果选择不参加笔试,则不占用本科及以下人员13的面试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如果选择参加笔试,视为与本科生及以下学历考生同等条件计算笔试成绩。

由组织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 笔试

1、笔试时间:2009 9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注意事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自备考试用具,并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艺术类职位和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职位笔试合格线相应减5分,职位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的职位合格线相应减10分。成绩在荔城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区人事局网等有关网站公布

(三)、加分标准

对突出贡献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国家西部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及“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笔试加分。加分标准依据有关文件执行。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材料须于911日之前提供。

()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公务员考录的结构化面试方法。

3、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一职位的面试人选,按招收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选择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学历考生,不占用本科及以下人员13的面试名额进入面试)。不足1:3的(含未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学历考生),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定为75分(100分制)。

4、评委的组成和考官的选派:面试考官每一考室由9人组成,面试评委设主任评委1人,评委8人。

5、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办法。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五) 总成绩的计算

选择无参加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与同职位其他考生面试成绩比较高低。其他情况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六) 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果研究生面试成绩在本职位计划招考人数内,研究生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同是研究生面试同一职位成绩相同的,不能确定具体体检对象的,另选时间加试;研究生学历与本科生及以下学历面试成绩相同的,确定研究生为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本科生及以下学历,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选时间加试。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随机选择。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空缺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 考察、公示、聘用

1、考察对象的确定:每一招聘职位,其体检合格人员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时间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其学籍档案,考察德智体综合素质,待就业期间的表现由临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供鉴定证明,了解综治及计生等情况。考核对象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留校察看及以上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合格者提交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部门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对象不合格被淘汰后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考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均从试用期算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招聘对象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为5年。只有在最低服务年限届满后,聘用人员才能提出辞职申请(公务员考录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提出辞职申请,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批准聘用人员的辞职申请。擅自离岗的,按自行解聘处理,并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转移个人人事档案。

三、 有关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的考生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事宜,有关信息将在荔城区政府网站和荔城区人事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符合聘用条件,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09荔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1、附件2请登录该网站查询http://www.ptrs.gov.cn/shgs-detail.asp?ClassID=92&ArticleID=1661&cs=43



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

荔城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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