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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09-11-23

               

赣州市2010年度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

公 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选拔15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简称选拔生)分AB两个职位,均具有公务员身份。其中,选拔生A职位100名,面向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选拔;选拔生B职位50名,面向本省选聘到村任职服务期满人员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选拔。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1、面向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选拔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


2、面向本省选聘到村任职服务期满人员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选拔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即2008年及之前选聘或招募的“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选拔生B职位)。25周岁以下是指198311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81120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具备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江西省2010年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分AB两个职位按计划录用后再分配工作岗位。选拔工作分为九个阶段:
   1
、报名。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考生须于20091120日上午8时至1129日晚上24时之间,登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hrss.jiangxi.gov.cn)、江西公务员热线(http://www.jxgwy.cn)或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进入网络报名系统,选取选拔生职位。选拔生A职位代码:
2100100050001 ,职位名称:选录生A;选拔生B职位代码:2100100050002 ,职位名称:选录生B

2、笔试。笔试时间为 20091227。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见《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以上网站上下载)。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赣州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时,对赣州市以外考生视路途远近给予一定的差旅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东北、西北、西南地区考生500/人,江西省外其他地区考生300/人,江西省内赣州市外考生150/人。  


4、体检。面试次日,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赣州市进行体检。
   5
、政审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成绩高低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
、正式录用。政审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7
、岗前培训。组织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委党校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培训。
   8
、岗位分配。选拔生A职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选拔生B职位人员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9
、组织派遣。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或街道办工作。


四、优惠政策
  选拔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3年,专科生工作满5年以上经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任副科级职务。原选聘到村任职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市、县重点加以管理培养。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快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814号)精神,加大对选拔生管理和培养力度。

3、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4、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未在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本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给予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
  5、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6、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7、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五、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发布公告。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阅《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或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联系电话:0797-8391200/8391305,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事局

                        2009 年11 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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