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
飞行学员初检”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和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函)(招南〔2010〕21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如何做好我校“2011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做好宣传、学习和报名、组织推荐等工作。
1、学生对照条件自愿报名,各学院对报名同学的年龄、政治、文化等进行审查。(按照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函)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报名条件执行)
2、各学院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进行报名推荐表格填写(附件1),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填写推荐意见(盖章)。(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3、 学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初检,并携带好身份证、学生证、 推荐表、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