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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关于做好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18-03-23

关于做好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

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8〕8号)《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公告》和《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引导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2018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2.近年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报名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8:00至4月6日24:00。

三、报名及考核办法

报名方法: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www.fjbys.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通过“个人注册”生成的账号、密码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流程图》。

审核办法: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由报名毕业生所在学院在报名截止后,参照《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附件2)通过登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应重点审核毕业生生源类型情况、填报报名信息的真实情况、综合测评的排名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相应情况完成评分),并于4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学院+三支一扶”标题命名发送至hqubys@hqu.edu.cn,由学校进行终审并报送相关材料(学院进行网上初审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四、政策支持

   享受政策待遇详见《参加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享受政策待遇》(附件4)和《华侨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附件5)。

五、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注:部分支教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点击查看岗位信息)。

2.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3.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附件:

1 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流程图

2 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

3 福建省2018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

4 参加福建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享受政策待遇

5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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