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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18-06-04

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

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和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华侨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华大学〔2016〕1号)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2018届就业去向为基层就业或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境内全日制毕业生。

二、奖励类型

1.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单位工作。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

4.参加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选调生。

5.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

注:奖励金额和授予的荣誉称号等规定参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四、提交材料

1.《华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相关部门的录用文件;

4.能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5.报到证复印件;

6.有单位盖章的报到证明。

第一批申请者可先提供上述材料1-4,材料5、6待本人到相关单位报到后,再寄给所在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交学校存档。

第二批申请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申报材料寄给所在学院负责就业辅导员。

各学院收集相关材料后,填写《华侨大学2018届毕业生申请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汇总表》(附件3),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申请汇总表分别于6月15日前和11月1日前发至邮箱:hqucxcy@163.com,并将毕业生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学校拟在2018年的毕业典礼现场对符合申请的毕业生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各学院须组织好相关人员。第二批申请者的荣誉证书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

奖励金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请务确保账户信息准确。

 

附件:

1.华侨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2.华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18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  生  处

校  团  委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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