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资讯 >> 通知文件

福建省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及审核办法要点解读 (6.17修订)

作者: 发表于:2022-06-24

一、毕业生报名者查阅:

招募公告:

https://bys.hqu.edu.cn/info/1006/28633.htm

更多信息请查阅福建省公共网“三支一扶”专栏:

https://220.160.52.58/fjbys/szyf.jspx

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岗位类别:分省级、市级两类,待遇基本一致,主管部门不同。台籍毕业生可报名“特设岗位”。

后续流程:学院资格审核和评分(6月18日至6月24日)---学校复审(6月25日-7月1日)---地方终审(7月2日---7月15日)确定派遣(7月16日至8月16日)----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9月初)

为确保经办教师,能帮助大家做好相关报名审核和评分工作,请务必于完成系统报名后,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报备审核事宜

请报名者务必按招募公告要求,规范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二、学院经办教师查阅(学院资格审核和评分办法):

请各学院经办教师,结合报名学生报备情况,关注本学院学生报名情况,对各自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分务必做到不漏审、不错审。

学院初审时间6月18日-6月24日15:00。

点击【服务平台入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评分,网站链接:

http://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

学院经办教师审核账户、密码:请留意工作群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和评分操作办法:

1.经审核各项信息填报无误的——点击【资格审查通过】

2.经审核填报信息存在错误,需报名者修改的——点击【资格审查退回】——指导报名者修改并重新提交后,进行第二次审核。

3.经审核,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点击【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点击【评分】,依据报名者上传材料,完成“专业成绩排名评分”和“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评分”。

注:1.请经办教师提醒指导“资格审核退回人员”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以免错过学院资格审核和评分环节。

2.“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的评分依据为报名者上传的材料,具体评分办法见后文。

3.学院初审经办教师不得点击【审核通过】按钮

三、资格审核和评分具体办法说明:

(一)资格审查

1.生源地审核。

是否为岗位所在设区市生源毕业生(生源地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审查方式:查验报名人员的生源地和报名单位所在地。

审查字段:岗位类别、生源地、单位所在地

省级岗位:岗位类别为的“省级岗位”,不限生源地,本审查项可审核通过。

市级岗位:报名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市、莆田市“市级岗位”的毕业生,须是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生源,如否,则审核不通过。

特设岗位:是否为本校台湾籍高校毕业生。

2.学历、毕业时间审核。

本科生: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审查方式:查验报名人员的毕业时间及学历。

审查字段:毕业日期、学历

审查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之前(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统一认定为符合毕业时间条件,如否,则审核不通过。(学历应规范填报为专科生毕业、本科生毕业、硕士生毕业)

3.在校表现情况审核。

1)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审查标准:报名人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审核不通过。

2)是否必修(主修)科目达标。

审查标准:报名人员在读期间必修(主修)科目补考(重修)3门或3次(含3门或3次)以上的,审核不通过。

4.基本信息审核。

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包括上传照片、年龄、生源地、民族、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包括群众、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等)困难状况、在校奖惩情况。如有不符之处,及时审核退回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和院校审查考核时间内完善后提交。

5.困难状况审核。

困难状况包括:(1)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2)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3)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三类。

本项审核认证工作将由公共服务网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系统显现“校验通过”的,本审查项无需审核。显示“校验不通过”的,但认为自己属于以上三类人员的报名者,需按《福建省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对比验证。

验证通过的,资助中心将出具相关证明(注明属于哪一困难状况),并报送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在最终确定人选时予以加分。


(二)考核评分

1.专业成绩评分

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满分15分)。按照报名人员所有学年学科总成绩在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报名审核阶段,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学年成绩未出的,按照已有学年学科总成绩排名评分,排名按照四舍五入取值。例如:成绩排名20.41%,四舍五入,按照20%评分):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排名前5%,得15分;专业成绩排名每增加1%,分数减少0.2分,如6%得14.8分、7%得14.6分,以此类推,59%得4.2分,60%得4分,专业成绩排名61%(含)以外,不得分。

2.荣誉情况评分

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满分10分)。根据报名人员在校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按其中一项的最高项,进行量化评分: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学校、省市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得10分。

2)获得市级荣誉(奖学金、奖项),得8分。

3)获得校级荣誉(奖学金、奖项,含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得5分。

4)具体认证范围:

 加分范围包括: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奖学金加分范围包括:校级以上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但不包括捐助类奖学金、助学金。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按照校级奖学金评分;报名人员已享受困难状况加分,将不再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的加分(所以如果是困难学生,建议用其他荣誉、奖项、奖学金来评加分,不然就相当于少加分了)。

 加分范围包括:包括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项及以上。

荣誉、奖学金、奖项等级认定标准:以提供的证书上的印章为准,省、市级应有政府部门公章(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公章不认可);校级应有华侨大学公章(部分特殊情况下学生处、校团委可视为学校公章(代)。学院公章不认可为校级)

最高项不累计加分:荣誉、奖学金、奖项,按照就高原则评分,不累计加分。报名人员专业成绩排名、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应是在报名学历期间取得。


四、工作要求:

按照人社厅、省三支一扶办工作要求,坚持 “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负责本项工作的教师,务必严格按照本审核办法通知,所有审核均可查阅记录,请大家务必遵守工作纪律,做好审核考评工作。审核过程中,如出现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周五)15:00前,完成相关审核、考评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附件《福建省2022年省级、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书记、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式一份,表格内的“获得荣誉”栏,请仅列出上传到系统作为评分依据的最高项,不要写一堆,以便学校和地方了解大家的加分逻辑是否正确。),报就业中心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47865521@qq.com,标题:学院+三支一扶。


附件:福建省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22年6月17日



| 打印 | 关闭 |
| 更多

Copyrigh © 2004-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泉州校区 Tel:0595-22691552; Fax:0595-22691522;

E-mail:  hqubys@163.com

厦门校区 Tel:0592-6160358; Fax:0592-6160357;

E-mail: xmbys@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