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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17-04-13

闽经信函中小〔2017〕260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

海峡人才市场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委(经发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市分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信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17〕10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资源整合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经信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定期汇总本地区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和招聘信息,并报送省经信委,抄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及其当地分部。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定期梳理汇总有创业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并报送省教育厅,抄送当地教育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及其当地分部。各设区市经信、教育部门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市分部要汇总梳理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需求信息,为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奠定工作基础。

二、组织对接服务活动

2017年3月1日至6月8日,工信部、教育部继续依托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福建分网(www.smefj.com)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组织所属中小企业登录网站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登录网站并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同时依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中国海峡人才网联合举办“2017年福建省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各设区市经信、教育部门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建立链接,利用新媒体渠道加大百日招聘活动宣传力度

各设区市经信、教育部门和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加强协作,积极推动和举办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组织运用好各类创业资源,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予以支持;并联合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及其各市分部,根据当地高校分布、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举办中小企业招聘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对接。

各设区市经信部门要组织所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机构、媒体深入当地高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为大学生提供项目推介、政策解读、创业辅导、融资支持等线上线下创业就业服务。

三、其它

各设区市经信、教育部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市分部和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招聘、求职等各渠道信息资源作用,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对接,确保对接活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并报送省经信委、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电话:0591-87856058

邮箱:zxqyc@fjetc.gov.cn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电话:0591-87091487

邮箱:jytxsc@fjedu.gov.cn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1)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591-87383046、87383060

                   邮箱:059187548854@189.cn

(2)海峡人才网: 电话:0591-87431639、87628310

                   邮箱:234792978@qq.com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2017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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