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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登记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17-05-03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登记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7届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已经制作完成,现就做好登记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发放对象为所有毕业生(包括境内外全日制、委培、在职、定向等类型毕业生)。

二、登记表作用

登记表是记载毕业生本人在大学期间综合表现的存档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

三、自我鉴定填写

毕业生自我鉴定是登记表的重点内容。毕业生通过回顾自己大学期间的德、智、体、能等方面进步情况,准确、客观地评价自己,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道德品质方面

1.对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政治表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等的情况

3.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主动为大家服务方面的情况

4.参加社会实践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情况

5.参加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等思想道德修养类课程的学习情况

(二)专业素质方面

1.学习态度和学习自觉性方面的表现

2.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科学研究活动成果及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

(三)身心素质方面

1.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情况

2.体育课成绩及体育特长、体育达标情况

3.身体健康状况

4.心理健康水平状况

(四)专业能力方面

1.根据社会的需要,对自己的能力做一个较全面的基本估计

2.自己的专长和特点

(五) 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其他要求

(一)毕业生应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绩找够,缺点找准,恰如其分地做出总结鉴定;

(二)未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不能装档,个人档案将不予寄送;

(三)填写时字迹要清楚,表述要确切,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四)毕业生自我鉴定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五)各学院要开展动员部署,加强指导,做到严肃认真、准确,并做好鉴定、汇总工作,归档时间由学生档案室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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