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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聘

发布时间:2017-06-22 14:53 招聘时间: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分公司)因承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外包业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

所学专业

户籍

其他条件

文员01

3

35

本科

法学类

厦门


文员02

2

35

本科

法学类

厦门


二、聘用性质

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厦门分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从事厦门分公司承接的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外包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无犯罪记录;

4、书写字迹端正,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录入70个字以上,会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四、岗位描述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接待来访人员、单位值班

为来院办事的群众、当事人提供基本的引导、服务;根据单位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2

信息录入、文书上网

将书面的案件信息录入检察管理信息系统;生效裁判文书按要求上网公开。

3

材料移送、送达

协助干警等向法院、公安等部门进行案件材料的移送;协助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材料、文书。

4

接待当事人、协助调解

协助案件承办部门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

5

电子卷宗、文印、装订、归档、分发等工作

在干警的指导下,做好案件材料、法律文书和工作资料的整理、文印、装订、归档、分发等工作。

6

其他辅助性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安排,处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 06 21日至2017 07 05 日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xm.hxrc.com)公布。

(二)电子报名

1、报名资料:

1)报名表(需附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扫描件;

5)其他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个人获奖情况等)。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资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elen.wu@hxrcxm.com(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我们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统一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来电咨询。

2、咨询电话:0592-2213068,联系人:巫小姐。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

现场审核合格者,由厦门分公司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OFFICE操作技巧和字迹书写。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打字水平。以“合格”与否判断是否进入面试,不折算分值。

笔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超过合格线和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分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厦门分公司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报告电子版扫描件统一发送至Helen.wu@hxrcxm.com,审核通过邮件回复。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或未婚),并由厦门分公司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厦门分公司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分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酬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及公积金),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7 0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  1982 7 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备注:2017应届毕业生,未领取相关学历证书,提供成绩单作为报名依据。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本招聘简章由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解释。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17 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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