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就业服务 >> 求职技巧

签订《协议书》的三方面应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09-03-16

1)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签约后的毕业生仍需努力学习,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签约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学业,以示对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约后放松学习,纪律松散,思想道德品质恶劣,学校可视情况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协议无效,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需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4)学校应安排或要求学生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约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5)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 打印 | 关闭 |
| 更多

Copyrigh © 2004-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泉州校区 Tel:0595-22691552; Fax:0595-22691522;

E-mail:  hqubys@163.com

厦门校区 Tel:0592-6160358; Fax:0592-6160357;

E-mail: xmbys@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