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3-10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10届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刘新春同学因解除协议补办协议书的公示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10届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刘新春同学(原协议书编号0611412015)于2009年12与舒华(中国)有限公司解除协议达成书面意见,并经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总支同意,申请补办协议书一式四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3月24日,为期14天。
公示期间,欢迎同学、用人单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华侨大学学生处反映情况。
来电电话:0592-6160358
来信地址:华侨大学学生处(361021)
来访地点:厦门校区行政主楼6楼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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