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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08届毕业生第五封信(必读)
日期:2008-5-14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现在,你们即将步入社会,放飞理想、收获希望。衷心祝愿经过大学四年的努力与积累,你们能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

在毕业前,需要办理一些就业手续。请同学们一定要认真了解、避免出现由于不懂就业手续,而耽误工作报到等情况。

一、我校毕业生就业方针

在国家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与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人才中介机构的联系,努力掌握市场动态、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层次。在2008531之前,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接收单位的,并交一份就业协议书和人事部门审批函给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学校负责给予办理派遣手续;若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单位且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学校只能将其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生源所在地。

二、何为就业派谴

由国家任务性计划招收的毕业生,需要就业派谴,境外生不存在就业派谴。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及单位所在人事局的审批函,给毕业生开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寄送工作。学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工资从报到之日起算,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单位的同学将来档案户口遇到的问题有:例如**同学江苏籍,531之前有一家厦门的单位接收,并把《就业协议书》上交给学院,但并没有办理好厦门市人事局审批。因此,该生毕业时档案户口应寄回江苏。档案户口只能再从江苏迁回厦门。同时,还要先回学校开介绍信,再到福建省人事厅将报到证从原来的生源地开往厦门。若531之前,该同学能将就业协议书和厦门人事局的审批函一起办理好。将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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