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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方向如何确定?
日期:2006-10-27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应审批,毕业时档案户口可迁往该地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如某人去厦门市工作,厦门市人事局审批完,档案、户口才可以迁往厦门市人事局下属的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若用人单位暂时无法得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审批,可自行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代理,档案户口可迁往该人才服务中心;除了上述两种情况,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如“武汉市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5月开始,每一届的毕业生可以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就业登记,登记自己的就业派谴方向、档案和户口的迁移方向。详细情况请参见学校关于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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