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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院校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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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 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09]8号)的要求,422日起,福建省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工作进入院校审核阶段。现将我校做好福建省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院系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表。审核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是否属实,尤其是专业、政治面貌、大学期间奖惩情况。如有填写错误和遗漏,请直接在登记表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评分。严格按照《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附件1)要求,对报名参加该计划毕业生的在校期间表现进行评分。

三、该计划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一同报就业办。

四、审核情况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审核情况(样表详见附件2),于511日前将纸质汇总表(总支盖章)及报名登记表送交就业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hqubys@hqu.edu.cn



附件1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附件2:三支一扶考核汇总表





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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