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资讯 >> 通知文件

安全须知: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安全防控要求须知

作者: 发表于:2020-09-29

华侨大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线下

校园招聘会用人单位须知

一、严禁下类情况人员进校招聘

用人单位选派人员进校开展招聘活动,须严格执行泉州市/厦门市疫情防控政策及措施要求控制,严格选派招聘人员,减少跨区域人员流动,建议用人单位优先考虑选派在闽员工入校招聘,外省市员工推荐通过线上连线的方式参与相关招聘活动。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禁止进校,14日内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禁止进校。

二、做好入校人员信息提前报备

招聘单位进校工作人员数量不得超过5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对接助理提交《华侨大学防疫期间进校招聘审批表》(附件3),以便就业中心报学校防控小组审批,不在名单内未经审批人员不得入校。

三、做好招聘活动现场疫情防控

1)招聘活动当天,事先通过申报的招聘单位人员须佩戴口罩,携身份证、健康码,测体温进入校园。

2)入校后招聘人员应立即前往招聘场地,全程严禁前往其他校内公共场所活动(如其他教学楼、办公楼或学生食堂等),招聘活动结束后立即离校。

3)因校园疫情防控需要,本季线下招聘活动限本校学生参加.

4)协助校方做好入场管理,活动现场主动向校方提交“健康申明及安全承诺书”(附件4),并协助组织学生依次有序排队,在测温、登记(附件5)后进场,必要场次可能采用预约分批入场的方式。

5)协助校方做好现场管理,招聘活动过程中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确保1米安全距离或隔座入座。超出场地容纳能力时,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应及时协助校方人员劝返应聘毕业生,以避免拥挤。

6)招聘活动结束后,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应立即离校,学校将对现场进行消杀、通风。招聘会结束后14天内,参会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第一时间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如出现与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主动及时报告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7)参加宣讲会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需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管理,携手确保学生安全,发生违反相关防控要求的情况时,校方有权立即终止招聘活动。

8)遇有参会人员发热等各类突发情况,应立刻联络校医院(联系电话泉州校区 0595-22690120/厦门校区0592-616120),并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附件6)等有关紧急预案处理。

9)校园招聘活动的具体组织形式将在严格落实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厦门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四、其他要求

1)招聘活动场所内严禁携带食物、吸烟;招聘会开始后,请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如遇紧急情况,请保持镇静,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共同控制好现场,按学校统一部署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有序撤离。

2)活动举办过程中,用人单位需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弘扬正能量。严禁涉及政治性言论、商业性广告、非法和不良信息、攻击侮辱性语言等内容。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3招聘会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校方工作人员组织参会毕业生有序离场,并完成相关设备交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立即离校。学校物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场消杀。

各学院、研究院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须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的,遵照上述方案执行。

 

五、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贾老师、蒙老师

电话:0595-22691552,传真:0595-22691522

宣讲会报名邮箱: hqubys@163.com

厦门校区:余老师、周老师

电话:0592-6160358,传真:05926160357

宣讲会报名邮箱: xmbys@hqu.edu.cn

 

欢迎各用人单位加入华侨大学校招答疑交流群:1045851875

欢迎广大用人单位选聘我校毕业生!

 

 


进校宣讲报名流程及相关附件链接:

https://bys.hqu.edu.cn/info/1006/20954.htm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929

 

| 打印 | 关闭 |
| 更多

Copyrigh © 2004-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泉州校区 Tel:0595-22691552; Fax:0595-22691522;

E-mail:  hqubys@163.com

厦门校区 Tel:0592-6160358; Fax:0592-6160357;

E-mail: xmbys@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