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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21-01-24

 

各学院、广大用人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号)精神,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动员有意向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通过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报名系统(https://www.ncss.cn/zjk/)填报信息。

根据规定,拟报名专家可通过“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参与。拟以“单位推荐方式报名的,请于2021128日(周四)16:00前将《各行业就指委推荐专家(机关、高校等)基本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以“单位+姓名”方式发至邮箱hqubys@hqu.edu.cn,以便学校审核报送有关信息。拟以“自荐”方式报名的,则无需发送附件3报名表,直接在系统填报即可。

联系人:王永铨

联系电话:0595-22691552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docx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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