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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于:2022-10-27



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附件1)要求,全国共有866家用人单位(附件2)拟与全国各高校围绕建立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4方面开展校企对接。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与用人单位接洽,并促进成功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类型

包括农林行业能源动力行业材料化工行业装备制造行业信息通讯与互联网行业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行业建筑地产行业金融行业商贸服务与生活消费行业科技服务行业医药卫生行业教育行业文旅艺术行业新闻出版行业体育服务行业水利与生态环保行业法律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行业国防科技行业,共19个行业。

二、自主申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梳理用人单位名录,自主联系意向的用人单位并进行申报。

项目申报人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发送至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评审

用人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并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击“结果填报”(填报窗口11月1日后开放)上传评审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及《校企合作协议》。

四、学校审核及报送

各单位如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合作协议的,须在签订协议前提交学校法律办审核。请相关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协议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报送学校法律办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学校公章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发回给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提交给用人单位。各单位也可自行报学校法律办审核并直接提交给用人单位。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各学院申报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hqubys@hqu.edu.cn

联系人:杜銮燕,电话0592-6160358;贾玮,电话:0595-22691552。


附件: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3.第二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4.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5.各学院申报2022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统计表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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