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和外国留学生派遣和寄档的说明
温馨提示:
由于境外生报到证在办理上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从实际情况看,各类企事业单位一般并不需要境外生提供报到证,申请办理者请事先做好确认。
一、受理对象:
华侨大学具有中国护照且需要报到证的应届港澳台侨学生。
二、受理时间:
每年9月1日前。
三、申请派遣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华侨大学特情派遣和寄档申请表(境外生版);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台港澳学生提供《台港澳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经国家联合招生办公室确认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5.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核准材料或企业《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等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材料;
6.根据申请者个人情况所需的其他材料(办理时根据业务人员要求提供)。
注:材料1-5为申请派遣者必备材料,但是否可以办理,需根据申请者的生源和就业情况来处理,一般情况下难度较大,请申请者做好准备。
四、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金川204 0595-22691552
厦门校区:行政楼2层办事大厅 0592-616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