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就业服务 >> 就业指南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发表于:2016-02-2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职责分工的通知》(闽委编办2015244号),现就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222日起,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的“毕业生就业派遣”、“自考生申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调整就业改派手续办理”等3项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省教育厅实施,“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  

特此公告。  

省教育厅受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  

电话:05918709160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6215  

   

详细办理方法见华大就业网——就业指导——办事指南    

链接:    

1.福建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事指南      

2. 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遗失、放弃升学、推迟毕(结)业等情况办事指南      

 



| 打印 | 关闭 |
| 更多

Copyrigh © 2004-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泉州校区 Tel:0595-22691552; Fax:0595-22691522;

E-mail:  hqubys@163.com

厦门校区 Tel:0592-6160358; Fax:0592-6160357;

E-mail: xmbys@hqu.edu.cn